服务热线:022-26677809 , 13821206318
坚守“用户之友”的初心,做“专业的奋斗者”,始终坚持“持续创新”
首页 > 知识库 > 正文

必须允许同一种合同标的在一个合同中能够出现两次

- 浏览:1113 - 发布时间:2008-01-08 00:00:00.0
问题版本: 806-U8.61 问题模块: 542-劳动合同
所属行业: 0-通用 问题状态: 2-UU通注册用户
关 键 字: 合同标的 适用产品: U861--供应链--合同管理
补 丁 号: 开放状态: 0-UU通注册用户
原问题号: 提交时间: 2008-1-8
问题名称: 必须允许同一种合同标的在一个合同中能够出现两次
问题现象: 举例:客户在签订设备销售合同时,同一种设备要两台,两台的单价是不一样的,因为在购买第二台时,供方有优惠政策,同一种存货的两台单价不一样。因此,必须允许同一种合同标的在一个合同中能够出现两次。
原因分析: 由于合同标的是表明记录的唯一性的值,所以不能有重复。
解决方案: 对于您的情况,合同上可以对于同一存货录入两条,只是在您选择同样的存货时,录入不同的默认标的值,就可以保存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