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金流量表公式设置
- 浏览:1655 - 发布时间:2006-08-28 10:22:00.0
问题版本: |
2-财务通标准版2005 |
问题模块: |
6-现金流量表 |
所属行业: |
0-通用 |
问题状态: |
1-用友渠道员工帐户 |
关 键 字: |
现金流量表公式设置 |
适用产品: |
2 |
补 丁 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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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放状态: |
2-用友渠道员工帐户 |
原问题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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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: |
2006-8-28 10:22:00 |
问题名称: |
现金流量表公式设置 |
问题现象: |
在现金流量表里面的主表,如 销售商品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这个项目的公式如何设置? |
原因分析: |
主表的公式就用“凭证分析”即可。 对于“销售商品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”的公式设置为: 借方:现金类科目; 贷方科目:主营业务收入、销项税额、应收账款、应收票据等科目。这样销售直接收款的情况,对应的凭证样式为 借:现金类科目 贷:主营业务收入和税金科目先挂应收,后收回的情况,收回时对应的凭证样式 借:现金类科目 贷:应收账款(票据) 对于销售挂应收,还没有收回现金时,与流量无关,不用考虑。 |
解决方案: |
主表的公式就用“凭证分析”即可。 对于“销售商品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”的公式设置为: 借方:现金类科目; 贷方科目:主营业务收入、销项税额、应收账款、应收票据等科目。这样销售直接收款的情况,对应的凭证样式为 借:现金类科目 贷:主营业务收入和税金科目先挂应收,后收回的情况,收回时对应的凭证样式 借:现金类科目 贷:应收账款(票据) 对于销售挂应收,还没有收回现金时,与流量无关,不用考虑。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