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定义项设置?
- 浏览:649 - 发布时间:2005-12-19 11:54:00.0
问题版本: |
13-用友通标准版10.0 |
问题模块: |
804-系统环境 |
所属行业: |
0-通用 |
问题状态: |
1-UU通注册用户 |
关 键 字: |
供热问题处理 |
适用产品: |
13 |
补 丁 号: |
|
开放状态: |
0-UU通注册用户 |
原问题号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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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交时间: |
2005-12-19 11:54:00 |
问题名称: |
自定义项设置? |
问题现象: |
我想客户档案里面添加自定义项“面积”,添加正常,但录入档案时选择自定义项里的“面积”档案增加时档案和代码如:40平方米 1 20平方米 2; 保存退出之后再回到增加新客户档案里“面积”下面没有参照可取的值?问题处在何处? 还有用通10.0产品的购、消、存、“供热”收费系统怎么实现比较好一点呢? 基本上用户面积和共热每月单价可以固定,也有增面积和用户暂时停止使用某月的情况 联系人:金黑龙联系方式:13948091899 |
原因分析: |
经测试,在增加新客户时,可以选择自定义项,在参照中可以取到值。您可能没有将录入的档案信息保存。请检查。 我想客户的住房面积没有必要用自定义项来表示。而使用客户简称表示。因为客户自定义项在发货单中不能显示出来。比如客户为8号楼3单元501张宏,居住面积为80平米,那么可以在客户档案中定义:客户全称为8号楼3单元501张宏,客户简称为zh80(代表张宏,面积为80),然后设计发货单的表头显示客户全称。把供热作为一种产品。产品的属性是销售和劳务费用比如客户张宏缴纳取暖费。每平方米收取取暖费13.5元,则录入发货单客户:zh80,产品:供热,单价:13.5,数量:80 如果张宏的取暖面积增加为100,可以先修改一下客户简称为zh100,然后再填写多出面积的发货单。如果用户停用。那么不填写发货单就可以了,如果已经填写,可以红字处理 |
解决方案: |
经测试,在增加新客户时,可以选择自定义项,在参照中可以取到值。您可能没有将录入的档案信息保存。请检查。 我想客户的住房面积没有必要用自定义项来表示。而使用客户简称表示。因为客户自定义项在发货单中不能显示出来。比如客户为8号楼3单元501张宏,居住面积为80平米,那么可以在客户档案中定义:客户全称为8号楼3单元501张宏,客户简称为zh80(代表张宏,面积为80),然后设计发货单的表头显示客户全称。把供热作为一种产品。产品的属性是销售和劳务费用比如客户张宏缴纳取暖费。每平方米收取取暖费13.5元,则录入发货单客户:zh80,产品:供热,单价:13.5,数量:80 如果张宏的取暖面积增加为100,可以先修改一下客户简称为zh100,然后再填写多出面积的发货单。如果用户停用。那么不填写发货单就可以了,如果已经填写,可以红字处理 | |